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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河务局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评为一类行政执法单位

 

来源: 本站原创   录入人员: jinan 时间: 2019-11-12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济南黄河网11月12日讯 通讯员 郝敬文  日前,长清黄河河务局在长清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评为一类行政执法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水平,11月7日,长清区司法局第一检查组对长清河务局进行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以听汇报、看资料、交流座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三项制度”具体落实情况、执法卷宗、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成效等内容。

检查组表示,长清河务局执法行为规范,三项制度落实到位,无超越法定权限执法现象,执法卷宗规范,该局在此次监督检查中被评为一类行政执法单位。

 

责任编辑: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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